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爆竹為中國特產,亦稱“鞭炮”、“炮仗”、“爆仗”。爆竹起源很早,放爆竹這個習俗在我國已有2000多年的歷史了。
現在我們認為放爆竹可以創造一種喜慶氣氛,是節日的一種娛樂活動,可以給人們帶來吉利與歡愉。然而,如果我們追溯爆竹的起源,就會了解古代人最先燃放爆竹的本意并非是為了喜慶。在《荊楚歲時記》中載:“正月一日,雞鳴而起,先于庭前爆竹,以避山臊惡鬼。”意思是正月初一,雞叫頭一遍時,大家就紛紛起床,在自家院子里放爆竹,來逐退瘟神惡鬼。這段記載說明爆竹在古代是一種驅瘟逐邪的音響工具,這就使得燃放爆竹的習俗從一開始就帶有一定的迷信色彩。其實,這完全是由古人的誤解所致。據《神異經》說,古時候,人們途經深山露宿,晚上要點篝火,一為煮食取暖,二為防止野獸侵襲。然山中有一種動物既不怕人又不怕火,經常趁人不備偷食東西。人們為了對付這種動物,就想起在火中燃爆竹,用竹子的爆裂聲使其遠遁的辦法。這里所說的動物,名叫“山臊”。古人說其可令人寒熱,是使人得寒熱病的鬼魅,嚇跑山臊,即驅逐瘟邪,才可得吉利平安。
到了唐初,瘟疫四起,有個叫李田的人,把硝石裝在竹筒里,點燃后使其發出更大的聲響和更濃烈的煙霧,結果驅散了山嵐瘴氣,制止了疫病流行。這便是裝硝爆竹的最早雛形。以后火藥出現,人們將硝石、硫黃和木炭等填充在竹筒內燃燒,產生了“爆仗”。到了宋代,民間開始普遍用紙筒和麻莖裹火藥編成串做成“編炮”(即鞭炮)。關于爆竹的演變過程,《通俗編排優》記載道:“古時爆竹。皆以真竹著火爆之,故唐人詩亦稱爆竿。后人卷紙為之。稱曰“爆竹”。
現代,燃放爆竹已成為具有民族特色的風俗娛樂活動。人們除了辭舊迎新在春節燃放爆竹外,每逢重大節日及喜事慶典,諸如元宵節、端午節、中秋節及結婚嫁娶、進學升遷、大廈落成、商店開張等等,都有燃放爆竹以示慶賀的習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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